没有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,老板不承担医疗费而且扣工资 |
我朋友在一家单位做装卸工,(据说是苏州国药承包给个人的),他们所有工人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上个月在工作时被一辆液压车压到脚趾,导致受伤,后来休息了三天,当时也去医院做了包扎处理,到月底发工资时非但没有报销医疗费,而且还把三天休息的工资给扣了,请问这样合理吗?后来我朋友不高兴干下去就辞职了,但是当月的高温费又全部没有付,正常是200块钱,我朋友是在25号辞职的,就算不给全是不是也应该按照上班天数支付的。
以上,麻烦专家帮我解答一下,谢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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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区:江苏-苏州 分类:民事法律-合同纠纷 提问时间:2014-09-19 12:26:29 |
提问者:ASK1411100789msq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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